无线局域网(WLAN)是智慧深圳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公共场所WLAN建设,对提升城市功能、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信息通信服务需求、促进信息消费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广东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府〔2013〕10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加快建设与有序推进相结合、拓展应用与安全保障相结合,加强全市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区(新区)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快完善公共场所WLAN覆盖,大力推进公共场所WLAN免费接入服务,积极拓展WLAN创新应用,为市民提供更多“信息福利”,不断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
(二)发展目标。
到2016年,全市建成无线网络访问节点(WLAN AP)数量超过8万个,实现全市人流密集区域WLAN全覆盖,行政服务、市政公园、文体场馆、口岸及交通枢纽等人流较为密集、窗口功能突出的重要公共场所免费WLAN覆盖率超过90%。WLAN在政务、商务、生活等领域的应用深入发展,移动互联网信息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形成网络覆盖完善、运营可持续、应用服务深入的WLAN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三)提高公共场所WLAN覆盖水平和质量。
1.加强统筹规划和指导。加强全市统筹规划,完善全市公共场所WLAN覆盖,指导推进公共场所WLAN免费接入服务。制定深圳市公益性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与服务规范,明确公共场所WLAN覆盖范围、建设实施方式、技术和服务质量、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要求,加强对建设实施工作的指导。(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通信管理局)
2.优化WLAN网络覆盖。根据深圳市公益性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与服务规范,完善WLAN网络建设,重点推进市政公园、大型商圈、商务楼宇、工业园区、旅游景点、口岸及交通枢纽等人流较为密集区域的WLAN覆盖。加强对WLAN频率资源的管理,跟进无线宽带技术发展演进趋势,不断提升WLAN网络性能,加强网络管理,提高网络服务水平,营造可信便捷的无线应用环境。(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通信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局、各通信运营企业)
3.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地铁、机场、大型场馆、校园、工业园区等重点场所建设WLAN等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具备共建条件的必须共建,具备共享条件的必须共享,各通信运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共建共享要求执行。未经共建方同意,通信运营企业不得单独与重点场所的建设或管理单位签署进入协议。(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各通信运营企业)
(四)完善公共场所WLAN免费接入服务。
1.推进WLAN免费接入。按照政府统筹、企业运营、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牵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本区内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市政公园休息区、文体场馆活动区、公立医院候诊区、口岸及交通枢纽候客区等人流较为密集、窗口功能突出的公益性公共场所(以下简称公益性场所),为市民提供免费的WLAN接入服务。各区(新区)可根据本区特色和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大型商业街圈、重点产业园区、旅游景点等人流较为密集公共场所(以下简称其他公共场所)的WLAN免费接入服务。公共场所WLAN免费接入服务应向所有通信运营企业用户开放。倡导酒店宾馆等商业场所通过提供WLAN免费接入提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通信运营企业)
2.保障服务质量和信息安全。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通过社会第三方机构等,不定期开展服务质量监督和抽查,确保WLAN免费接入服务质量满足要求。按照公共场所信息接入安全要求,公共场所WLAN接入应采取手机号码认证等必要认证措施,实现上网用户的可追溯管理,同时在保障信息安全前提下应简化认证程序。加强WLAN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促进无线局域网鉴别和保密基础结构(WAPI)等安全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经贸信息委,配合单位:各通信运营企业)
3.统一认证门户和公共服务标识。统一全市公共场所WLAN免费接入服务认证门户,逐步拓展无线宽带应用,使之成为深圳无线城市建设的重要门户。统一全市公共场所WLAN免费接入服务的公共服务标识,提升公共服务形象。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在提供WLAN免费接入服务的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服务标识,并提供使用说明,引导市民正确合理使用WLAN免费接入服务。(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通信运营企业)
(五)深化WLAN创新应用。
1.推广政务服务新应用。结合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广在行政审批、交通出行、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应用WLAN网络,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整合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在保障信息安全前提下,稳步推进政府公共基础信息资源的开放和开发利用,支持各类无线城市公众服务平台的建设,方便市民随时随地查询交通、社保、个人消费等服务信息。(牵头单位:市经贸信息委,协办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加快移动互联网发展。大力发展基于WLAN网络的数字内容、位置服务、电子商务和文化创意等新型信息服务业,推动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与服务模式融合创新,促进信息消费持续增长。支持移动互联网内容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在即时通讯、移动支付、移动下载等领域开展规模应用,培育发展新应用、新市场、新业态。支持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新兴媒体建设,鼓励发展交互式多媒体业务等融合性宽带服务,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网络传播。(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发展改革委、文体旅游局)
三、保障措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下建立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经贸信息委、通信管理局主要领导任召集人,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各通信运营企业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统筹全市公共场所WLAN建设,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贸信息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辖区详细年度工作方案和计划。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具体工作任务的细化和落实。
(七)加大财政扶持。
从2014年开始,市财政连续3年,每年安排1500万元资金,用于对各区(新区)在公益性场所提供WLAN免费接入服务进行补贴。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区(新区)公益性场所购买服务总费用的50%,补贴资金适度向原特区外各区(新区)倾斜。市经贸信息委根据各区(新区)的财政投入提出补贴意见报市财政委,由市财政委审核后向各区(新区)下达市财政补贴经费,具体流程由市财政委、经贸信息委研究制定。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将WLAN免费接入服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一次购买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3年后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八)营造发展环境。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积极协调本区有关部门或业主单位支持公共场所WLAN网络建设工作,为机房、用电、设备布放及日常维护等提供便利。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率先开放办公楼及公共建筑的相关资源,支持WLAN建设,协助做好电力引入及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贯彻落实共建共享、平等接入相关政策,加强WLAN网络规划和建设过程统筹,促进公平竞争。
(九)加大宣传力度。
市、区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公共场所WLAN免费接入服务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WLAN建设最新动态。利用全市公共场所WLAN免费接入服务统一认证门户,宣传城市形象、公益行动、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引导市民文明上网,促进政府网上公共服务应用,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十)强化监督考核。
市经贸信息委要加强信息汇总、验收评估、服务质量监督和目标考核等工作,推动各区(新区)完善公共场所WLAN建设和服务。市、区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增强责任意识,定期监督检查,按计划完成各项任务。